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了解和掌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学校将对2013年立项 “质量工程”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中期检查:2013年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自治区级培育点项目;自治区级项目。(名单见附件1)
2、《高等数学》、《理论力学》两门课程既是2013年度自治区精品课程培育点,在培育期内获批2013年度自治区级精品课程;《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为2013年自治区级精品课程培育点,在培育期内获批2014年自治区级精品课程。上述项目在培育期内获批上一级别同类项目,本次不再进行中期检查,但需项目负责人提交提前结项说明材料,审核通过视为提前结项。
二、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本次项目中期检查以二级学院为主体进行,教务处不专门组织审核。由建设中的专业、课程、教学团队所在的二级学院组织学院教授委员会对项目建设的情况进行集体审议,重点审核课程、团队、专业建设是否完成原申报书中的规划和目标。检查结果以“质量工程”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形式提交教务处,对未完成建设任务的课程、团队、专业,由所在学院负责对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
2、教务处抽查。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提交的“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及各类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对二级学院提交的检查结果进行核实、抽查,如发现问题,建设项目将不予通过中期检查。
3、在学院自查和教务处抽查的基础上,教务处对中期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审核通过,公布检查结果。
三、检查内容及依据
(一)检查内容:
1、各项目填写相应的中期检查表;
2、项目相关建设成果支撑材料(原始材料或复印件),由学院保存备查;
3、课程建设类项目需在学校精品课程网站上传的相关材料。
(二)检查依据:
各级各类评估标准、指标体系(见附件3)
四、 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中期检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对通过中期检查的专业、团队、课程学校将
继续给予经费支持建设,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专业、团队、课程,责成其整改,整改期一年,
整改通过后再给予经费支持;整改后仍不能通过的项目,将取消该建设项目。
五、提交材料要求
1、课程类项目负责人需在学校精品课程网站上传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队伍、电子教案、教学课件、参考资料、实验指导、教学资源、申报材料、教学视频等相关材料。
2、自治区级和校级各专业、团队、课程建设项目及自治区级各类培育点建设项目根据附件1所列名单填写相应的中期检查表(纸介质表格一份);(见附件4)
3、表格均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6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盖章统一报教务处教学评价与质量监控科,不接受教师单独报送材料,逾期不予接收。同时各学院统一发送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本到zhangyuhong5001@126.com邮箱,文件名为××学院+××中期检查表(验收表),电子文档统一发送压缩文件。联系电话:6193076,联系人:张宇宏。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评估指标体系进行各类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提出进一步建设的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2、各专业、团队、课程负责人要参照本项目高一级别建设标准和要求,积极借鉴成功经验,做好建设工作。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和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单位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项目建设取得预期成果。
特此通知。
附件:1、2013年度校级、自治区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名单
2、“质量工程”中期检查报告
3、课程、团队、专业评估标准、指标体系
4、各项目检查表
教务处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