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网站首页  科室介绍  教务新闻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课程建设  下载专区  评估与认证 
站内搜索:
 
  科室动态  
 
  教师发展中心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科室动态 > 教师发展中心 > 正文
 

教务处关于2015年校级教改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6-10-12  点击:[]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校级教学改革立项工作管理,及时了解2015年校级教改立项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更好地巩固项目成果及做好研究成果的转化工作,决定对2015年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检查范围

2015年校级教学改革立项的全部项目(见附件1)。

检查内容

1、项目开展的进度;

2、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课题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4、后期建设计划安排及预期的标志性成果。

检查程序

   1、学院自查。本次项目中期检查以二级学院为主体进行,教务处不专门组织审核。由立项项目所在的二级学院组织学院教授委员会对项目建设的情况进行集体审议,重点审核项目是否完成原立项书中的建设目标和内容。检查结果

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审核意见》(附件2)形式提交教务处,对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由所在学院负责对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

    2、教务处抽查。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提交的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审核意见》、《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报告,对二级学院提交的检查结果进行核实、抽查,如发现问题,项目将不予通过中期检查

    3、在学院自查和教务处抽查的基础上,教务处对中期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审核通过,公布检查结果。

四、其他事项

1、所有项目学院检查完成后将《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审核意见》(附件2 )、《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报告》(见附件3)一份提交教务处,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中期检查支撑材料不予提交,学院保存。

3、提交时间20161118前报送教务处。

4、附件2电子版发邮件至:66056@bttc.edu.cn

特此通知

 

附:1、包头师范学院2015年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名单

2、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审核意见

3、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报告书

        教务处

                                                20161012

 

 

上一条:关于对2015年度校级、自治区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的工作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第四批通识选修课的通知

关闭

四川教育厅 | 吉林教育厅 | 辽宁教育厅 | 河北教育信息网 | 山东教育厅 | 江苏教育 | 广东省教育厅 | 浙江教育网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Copyright © 版权所有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