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
为了全面掌握我校教学的整体状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8周至9周(10月17日—10月28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及各项教学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课堂教学。检查各年级教学大纲, 教学过程中教师讲授、讨论、答疑、作业等环节以及教学方法与效果。
(二)实验教学。检查实验过程的指导、实验报告的批改,实验室耗材管理、设备利用、经费使用等情况。
(三)学风状况。统计学生上课迟到、早退、缺席情况,上课听讲情况和完成作业情况。
(四)双学位教学情况检查。检查双学位运行情况及开课情况。
(五)ISEC项目教学检查。检查课程教学大纲、讲授情况,教案、PPT、已完成的过程评价材料及上课使用双语教学的情况等。
(六)检查学分制、导师制执行情况。
(七)检查本学期实行过程性评价的课程授课情况及过程性评价材料。
(八)检查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进展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学院自查和教务处抽查形式进行。
(一)学院自查。
1.由分管教学的院长负责并组织实施。
2.各学院领导、教授委员会成员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学工作运行和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3.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对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了解教学现状;听取学生对教师及教学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将座谈会情况进行整理并以文本形式反馈给教务处。
(二)教务处抽查。
教务处将随机检查各项教学检查内容。
三、检查要求
(一)检查结束后,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的实际写出书面总结,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教学基本情况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二)大力宣传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积极促进教风、学风建设的优秀教师和宣传、推广值得他人借鉴的好的教学、学习经验、方法。
各学院将有关检查材料归档,并于11月4日之前将座谈会、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科,教务处将结合各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并向全校通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