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基本训练的重要手段之一。为此,请各学院根据《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撰写质量的稳步提高。同时,各学院要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评价和监控工作,整理、归档有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各学院要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命题、选题和开题,落实指导教师,组织论文答辩,评定成绩,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分析与总结及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的组织、检查和监督,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能按时、高质量地完成。
二、不断完善和规范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学院根据《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和《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评审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组织实施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
三、要求学生认真查阅资料、撰写开题报告,进行开题报告会。完成毕业论文期间,学生要悉心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集中精力,认真完成论文的撰写工作,严禁抄袭他人成果,自觉培养独立从事科研的能力和严谨治学的态度。指导教师要认真核查毕业论文,一经发现抄袭他人成果的毕业论文,即认定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
四、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指导教师要精心指导,促进学生科研能力和写作水平的提高。指导教师要进行中期检查,并填写指导记录。要求对精力不投入、写作不认真、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的学生,不授予学士学位。
五、严格按照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格式要求执行。毕业论文(设计)封面学校统一印制,答辩评审附表由学生从教务网站下载电子版(名为毕业论文新材料)填写基础信息,打印后提交答辩小组。论文内容一律要求A4纸打印。毕业论文(设计)一式三份:一份作为教学档案保留院系 (保留时限为三年),一份交答辩小组,一份毕业生本人留存。本次毕业论文所有附表及指导记录材料均需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教务处不再提供附表及指导记录纸质印刷材料。
六、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提高写作规范,遏制写作过程中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树立良好学风,促进学术诚信,教务处将对2016届全部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论文检测安排见附件2。
七、严格答辩程序,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的客观公正。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按选题方向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答辩小组组长。每篇论文(设计)确定一名主答辩教师,主答辩教师不得由原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担任。在答辩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答辩程序和成绩评定标准,避免论文答辩走过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的客观公正。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答辩时间等具体工作由各学院依据本通知要求自行安排,并由院系装订存档,教务处将进行检查评估。
八、为了进一步强化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学校决定对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校级答辩。具体安排见附件3。
九、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用等级制记分(成绩等级参照《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工作细则》),具体评定标准由各专业自行制定。一般学院级优秀毕业论文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5%,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比例不超过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的5%。凡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学校颁发优秀毕业论文证书,并对论文的作者进行表彰。
十、各二级学院于开学第一周将2015届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名单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十一、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环节的资料归档工作,学生毕业论文及相关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保管,作为教学评价的主要材料。2016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应于2016年5月28日前完成。各学院在答辩结束后,务必于2016年6月3日之前报教务处纸质版《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成绩报告单》;电子版《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分析总结》、《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评优名单》、《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等材料,如不按期报送,该学院毕业生将不颁发毕业证书。
十二、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录入工作,各学院在完成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成绩报告单报送的同时,需要通过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完成网上成绩录入工作。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具体安排见附件1。
请各二级学院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相关附表。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