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通知(2017) 第028号
关于进行校内专业评估自评汇报及提交支撑材料电子版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关于进行包头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的安排,各专业自评报告和专业自评打分汇总表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为了帮助各专业进一步梳理本专业的现状、查摆问题,并进一步梳理自评打分表中所列出的支撑材料,特安排本次专业自评汇报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汇报人
各学院院长或教学副院长
二、汇报时间及地点(时间及地点会根据学校的整体工作安排有所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通知各学院)
学院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文学院 |
2017年4月18日下午2:30--5:30 |
办公楼4楼会议室 |
4个专业(40分钟) |
政治与法律学院 |
4个专业(40分钟) |
历史文化学院 |
2个专业(20分钟) |
外国语学院 |
2个专业(20分钟) |
教育科学学院 |
3个专业(30分钟) |
美术学院 |
2017年4月19日下午2:30--5:30 |
办公楼4楼会议室 |
4个专业(40分钟) |
音乐学院 |
3个专业(30分钟) |
数学科学学院 |
2个专业(20分钟)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3个专业(30分钟) |
化学学院 |
2个专业(20分钟) |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
2017年4月20日下午2:30--5:30 |
办公楼4楼会议室 |
2个专业(20分钟)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3个专业(30分钟) |
体育学院 |
2个专业(20分钟)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
3个专业(30分钟)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4个专业(40分钟) |
三、会议参加人:
校领导;二级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和专业负责人;评建办和教务处全体人员。
四、汇报要求:
1、每学院由1名汇报人对各专业分别进行自评汇报,汇报时间原则上每专业不超过10分钟(例如:xx学院有3个专业,汇报总时长控制在30分钟以内);
2、每专业汇报内容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不得少于专业汇报时间的三分之一(自评报告中必须找准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问题应包含主观问题及客观问题)。
3、汇报完成后,请各学院将重新梳理后的支撑材料按专业自评支撑材料规范模板的样式汇总,并于2017年4月24日发送至60495@bttc.edu.cn。
附件:专业自评支撑材料规范模板
教务处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