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确保各教学环节的质量,发现并解决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学校将组织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日常教学方面
1、常规教学运行情况。
2、上学期导师制执行情况。
3、上学期ISEC内审材料情况。
4、学业预警工作的安排情况。
5、各学院根据培养方案核查本学院学生选课情况,并将核查结果给学生予以反馈。
6、教材准备情况。
7、教学条件情况(包括实验室及耗材准备情况,教室使用及卫生情况)。
(二)过程性评价专项检查
1、上学期实行过程性评价的课程门数、涉及教师数及学生数。
2、上学期过程性评价的材料是否齐全,包括大纲、教案、评分细项标准、试卷、学生成绩分析总结等。
3、上学期过程性评价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
4、本学期教学大纲和评价标准检查。
二、检查要求
以学院自查和教务处抽查形式进行。
(一)学院自查
1、各学院在第一、二周对本学院期初教学情况进行检查,按照检查项目填写《包头师范学院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见附件),于3月11日17:30前交教务处教学评价与质量监控科。同时不执行过程性评价的课程提交《课程学期执行计划》一份(电子版),执行过程性评价的课程提交《课程教学大纲》一份(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学评价与质量监控科存档 (66056@bttc.edu.cn),一份学院存档。
2、各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要对上学期考试结果进行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于3月4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评价与质量监控科((66056@bttc.edu.cn))。
3、各学院要做好教学检查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二)教务处抽查
1、教务处将在3月7日至3月25日期间进行专项检查,抽查教学大纲、试卷等相关原始材料,检查各学院自查情况。
2、教务处结合各学院自查与抽查情况,汇总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根据检查内容,认真开展各项教学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特此通知
附:包头师范学院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
教务处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