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通知(2017) 第032号
教务处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
为了全面掌握我校教学的整体状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9周至10周(4月24日—5月5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及各项教学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课堂教学。检查教学过程中教师备课、讲授、讨论、答疑、作业等环节以及教学方法与效果。
(二)实验教学。检查实验过程的指导、实验报告的批改,实验室耗材管理、设备利用等情况。
(三)学风、教风状况。检查教师上课迟到、早退、作业反馈情况,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旷课、上课听讲和完成作业情况。
(四)双学位教学情况检查。检查双学位运行情况及开课情况。
(五)ISEC项目教学检查。检查课程讲授情况,教案、PPT、已完成的过程评价材料及上课使用双语教学的情况等。
(六)检查学分制、导师制执行情况。
(七)检查本学期实行过程性评价的课程授课情况及过程性评价材料。
(八)检查毕业论文进展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以学院自查和教务处抽查形式进行。
(一)学院自查。
1、由分管教学的院长负责并组织实施。
2、各学院领导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学工作运行和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3、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对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了解教学现状;听取学生对教师及教学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并将座谈会情况进行整理并以文本形式反馈给教务处。
(二)教务处抽查。
教务处将随机检查各项教学检查内容。
三、检查要求
(一)检查结束后,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的实际写出书面总结,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教学基本情况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二)大力宣传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积极促进教风、学风建设的优秀教师和宣传、推广值得他人借鉴的好的教学、学习经验、方法。
各学院将有关检查材料归档,并于5月8日之前将座谈会、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科(电子版发送至:60495@bttc.edu.cn),教务处将结合各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并向全校通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