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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7-04-24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通知(2017)  第032                 

 教务处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全面掌握我校教学的整体状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9周至10周(42455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及各项教学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课堂教学。检查教学过程中教师备课、讲授、讨论、答疑、作业等环节以及教学方法与效果。

(二)实验教学。检查实验过程的指导、实验报告的批改,实验室耗材管理、设备利用等情况。

(三)学风、教风状况。检查教师上课迟到、早退、作业反馈情况,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旷课、上课听讲和完成作业情况。

(四)双学位教学情况检查。检查双学位运行情况及开课情况。

(五)ISEC项目教学检查。检查课程讲授情况,教案、PPT、已完成的过程评价材料及上课使用双语教学的情况等。

(六)检查学分制、导师制执行情况。

(七)检查本学期实行过程性评价的课程授课情况及过程性评价材料。

(八)检查毕业论文进展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以学院自查和教务处抽查形式进行。

(一)学院自查。

1、由分管教学的院长负责并组织实施。

2、学院领导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学工作运行和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3、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对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了解教学现状;听取学生对教师及教学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并将座谈会情况进行整理并以文本形式反馈给教务处。

(二)教务处抽查。

教务处将随机检查各项教学检查内容。

三、检查要求

(一)检查结束后,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的实际写出书面总结,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教学基本情况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二)大力宣传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积极促进教风、学风建设的优秀教师和宣传、推广值得他人借鉴的好的教学、学习经验、方法。

各学院有关检查材料归档,并于5月8日之前将座谈会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送交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与监控电子版发送至:60495@bttc.edu.cn,教务处将结合各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并向全校通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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