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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进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6-11-30  点击:[]

各学院:

本学期的课程教学即将结束,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做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网上评价工作。本学期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学生网上评价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人员:2013、2014级、2015级和2016级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网上评价时间:2016121日~128

三、评价组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负责学生评价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学生网上评价工作由主管教学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书记负责2016级学生需由主管教学院长负责对学生宣讲,其余各年级各班由辅导员(班主任)、学习委员负责召集学生评教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宣传和动员,请各位同学认真对待评价工作,客观、公正地反应教师教学情况和教学质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评教。

四、评价流程

所有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均在网上进行。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登录教务处网站完成网上评教工作。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学生可在我校局域网内任何一台计算机登录包头师范学院校园网教务处主页,点击左侧的“学生版块”下方的综合教务入口一”或者“综合教务入口二”进入教务系统登录界面,为避免校园网教务处主页拥堵,也可直接登录:http//192.168.120.155:8080/http//192.168.120.156:8080/网址进入教务系统登录界面,学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学生个人系统后,点击页面上方的“教学评估”进入评价页面,出现应评价的课程及任课教师,点击某一门课程后的“操作”按钮即可对该门课程进行评价,评出相应等级,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评价完点“提交”即完成该门课程的评价。再次选择另一门课程,重复上述操作步骤,完成所有课程评价。

五、注意事项

1、由于2015、2016级的课程试行过程性评价,经专家研讨及广泛征求意见后采用新的评价指标,评价指标共10项。其余各年级仍沿用之前评价指标。

2、每门课程的评价指标不能全部评定相同等级,否则系统将视为无效评价,学生将无法完成评价工作。在评价时,可在开放式问卷中对教师的教学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3、学生网上评价采用分散、自主评价方式,由学生自行选择合适的时间与地点独立完成网络评教工作,所有学生均应对教学质量评价中所列的每门课程进行评价,不得委托他人进行评价,不得弄虚作假。

4、学生完成网络评价是使用教务管理系统的前提。学生必须完成规定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之后,才能进行网上选课。

5、所有参评者务必以高度的责任心,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认真评价。

6、如发现课程、教师信息、学生信息缺失或有误,请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7、如忘记自己网上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请到各学院教学秘书处查询。

8、学生网络评价操作流程请于教务处下载专区下载。

9、评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193082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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