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本学期教学质量工程工作安排,现对2012年立项的“质量工程”项目及2010年度申请延期结项的教学团队进行结项验收,具体事项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1、2012年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见附件1)
2、2012年立项的自治区级“质量工程”项目;(名单见附件2)
3、申请延期结项的2010年校级教学团队项目。(名单见附件3)
二、结项验收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建设标准和要求认真总结,填写结项申请表,并提供佐证材料。
2、教务处聘请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审核验收。
3、校教学委员会审议专家审核结果,公布项目验收结论。
三、结项验收结果
结题验收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通过结项验收的项目方可拨付剩余建设经费;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责成项目负责人认真整改,整改期一年,通过整改后方可拨付剩余建设经费;整改后仍不能通过的项目,将取消建设项目称号,项目建设经费追回,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主持“质量工程”项目的申报。对未提交结项材料且未提交延期结项申请的项目作撤项处理。
四、时间安排
1、9月23日前,各项目负责人报送项目结项申请表(纸质和电子材料各1份)及佐证材料(电子材料1份)。
2 、10月5日—10月15日专家审核。
3、10月中下旬公布验收结果。
五、相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确保质量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项目结项验收材料应真实反映项目建设成果,数据要求准确,文字材料尽量简明扼要。
2、课程负责人在学校精品课程网站上传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队伍、电子教案、教学课件、参考资料、实验指导、教学资源、申报材料、教学视频等相关材料。
3、表格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9月23日前,将纸质材料盖章统一报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办公楼222),逾期不予接收。同时发送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本到66056@bttc.edu.cn邮箱,文件名以学院名称加项目名称命名。联系电话:6193076,联系人:张宇宏。
4、结项验收材料请自留底稿,上交材料不予退回。
附件1:2012年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附件2:2012年立项的自治区级“质量工程”项目;
附件3:2010年申请延期结项的校级教学团队项目。
教务处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