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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3-09-25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3)第71号

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学校决定对2021年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2020年重点和延期结项的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1年立项的一般、青年、ISEC项目,2020年重点和延期结项的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1.项目结题均需填报《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成果材料。结题报告书领导签字及盖章PDF版。和相应的成果材料(提交电子版)于2023年11月30日前交教务处225室。

    2.凡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者,请填写《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领导签字及盖章PDF版(见附件3),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交教务处225室。

    3.将附件2、3电子版发邮件至:66056@bttc.edu.cn,逾期视为主动取消结题。

    4.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验收,检查验收通过后发正式结题通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延期结题。

    5.申请延期结题和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下一批校级教改立项。

    特此通知

   附件:1.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拟结题名单

        2.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

        3.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延期结题申请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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