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3)第72号
关于对2022年度校级、自治区级“质量工程”项目
中期检查的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了解和掌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学校将对2022年立项“质量工程”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立项的自治区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教学团队。(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项目中期检查以二级学院为主体进行,由建设中的课程、教学团队所在的二级学院组织学院教授委员会对项目建设的情况进行集体审议,重点审核课程、团队建设是否完成原申报书中的建设目标和内容。所有项目要求主持人及参与人向学院全体教师进行现场汇报,对未完成建设任务的课程、团队由所在学院负责对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
2、教务处督查。各学院确定中期检查汇报时间后,填写在包头师范学院质量工程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中(附件2),教务处组织专人参加中期检查汇报;
教务处同时对各学院提交的“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汇总情况(附件2)进行核实、抽查,如发现问题,建设项目将不予通过中期检查;所有项目汇报PPT(电子版)及汇报现场照片学院留存备查,如未进行汇报,项目视为未通过中期检查。
3、在学院自查和教务处抽查的基础上,教务处对中期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审核通过,公布检查结果。
三、检查内容及依据
(一)检查内容:
1、各项目填写相应的中期检查表(无需提交,学院留存);
2、项目相关建设成果支撑材料(原始材料或复印件)由学院保存备查,不需提交;
(二)检查依据:
各级各类评估标准、指标体系(见附件4);各级各类项目申报书所承诺的项目进度。
四、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
中期检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课程、团队,责成其整改,整改期一年,整改后仍不能通过的项目,将追回项目建设经费,取消该建设项目。
五、填报材料要求
1、包头师范学院质量工程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教务处(加盖学院公章及领导签字的电子版一份)。
2、各级各类建设项目填写的中期检查表(学院留存,无需提交)。
3、11月1日前,将纸质材料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报教务处225室,不接受教师单独报送材料,逾期不予接收。同时各学院统一发送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本66056@bttc.edu.cn邮箱。
联系电话:6193076,联系人:张宇宏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及项目申报书中建设进度安排进行各类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提出进一步建设的建议,并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2、各团队、课程负责人要参照本项目建设标准和要求,积极借鉴成功经验,做好建设工作。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督促检查、组织协调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和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单位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项目建设取得预期成果。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度校级、自治区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名单
2、包头师范学院质量工程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3、各项目检查表
4、课程、团队评估指标体系
教务处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