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推荐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发展咨询专家库专家
各学院:
为进一步发挥学会专家学者人才聚集优势和咨询服务职能,更好地服务自治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受自治区教育厅委托,学会决定组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发展咨询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自觉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长期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学术水平高,勇于创新,在高等教育领域有突出成就或较大贡献的学术成果;
4.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遵守学术规范,无违纪违法记录;
5.年龄一般在70周岁以下。
(二)必要条件除基本条件外,还需至少具备以下一项条件:
1获得国家或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教学科研成果奖;
2.获得国家或自治区级教学名师、教学骨干、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3.具有自治区级及以上教学科研类、教学类项目评审专家经历;
4.主持并完成自治区级及以上教学类或教学科研类项目。
二、报送时间
1.《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发展咨询专家库专家推荐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纸质版提交225室。
2.提交时间2023年9月21日9点前发送至电子邮箱:66056@bttcedu.cn
联系电话:6193076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发展咨询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