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3)14号
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规范学生学术行为,营造学术诚信氛围,净化学术环境,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工具
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系统。
二、检测范围
所有2023届拟毕业本科生都需要提交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包括双学位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毕业作品说明等。未经检测论文,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三、检测方法
学生完成论文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论文,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系统自动检测。
四、检测流程
1.预检。预检时间设定为4月1日开始至4月14日晚上7点前结束,期间学院可根据学生完成论文的实际情况随时安排预检,每个学生一次机会,是否预检可由二级学院自行决定。
2.一次检测。所有今年预毕业学生必须参加,论文上传时间为4月15日0点到晚上7点之前,晚上7点准时出检测结果。如果学生没有在这个时间段上传论文,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的答辩资格。
3.二次检测。论文一检复制比大于25%且小于70%学生,于4月22日晚上7点前再次上传修改后的论文,晚上7点准时出检测结果,如果学生没有在这个时间段上传论文,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的答辩资格。
4.终稿检测。答辩结束后,学生根据答辩意见修改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定稿后,于5月12日晚上7点前上传最终稿的论文,晚上7点准时出检测结果,如果学生没有在这个时间段上传论文,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的论文成绩。
五、检测流程说明
1.一次检测结果复制比≤25%的学生视为通过检测,可进行毕业论文评审和答辩,一次检测结果复制比大于25%且小于70%的学生必须对毕业论文进行限期修改,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提交学院进行二次检测,一次检测结果复制比≥70%,取消本次答辩资格;二次检测复制比≤25%,可进行毕业论文评审和答辩,二次检测复制比仍大于25%,取消本次答辩资格。终稿检测复制比≤25%,毕业论文答辩成绩有效,终稿检测复制比大于25%,取消本次答辩成绩,延期至本年度12月方可再次申请本科毕业论文答辩。
2.学生论文提交的电子文本检测版本需与答辩纸质文本完全一致,否则检测无效。如果学校发现学生提交检测的论文与本人实际作品不一致或存在其它弄虚作假行为规避检测,将取消答辩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指导教师对其学生提交检测的论文负有审核把关责任。
六、检测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加强本次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的组织和宣传,专人负责,合理安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加强宣传和教育,积极引导学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如有指导教师认为不符合检测要求的论文不能参加一检,二级学院需在检测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2.检测篇数是学校购买的有价资源,学生和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对待、谨慎操作,防止误传误检。
3.论文必须为word版文档(doc格式)。论文终稿命名要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原文报送信息汇总表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要求命名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文件。具体命名规则为:学年度_省市代码_单位代码_专业代码_学号_论文类型(LW/BS/SM/W)_序号.文件后缀,我校省市代码为“15”,单位代码为“10127”,专业代码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所有学生论文原文的最后序号都为001,不用编号。
① 如为“毕业论文”,文件命名中的论文类型对应LW。例如2223学年度北京市(11)北京大学(10001)国际经济与贸易(020401)专业,学号为1405024217学生的论文建议命名为:
2223_11_10001_020401_1405024217_LW_001
② 如为“毕业设计”,文件命名中的论文类型对应BS。
例如2223学年度北京市(11)中国人民大学(10002)美术学(130401)专业,学号为203156202154学生的毕业设计建议命名为:
2223_11_10002_130401_203156202154_BS_001
③ 如为“无”,须上传教育部规定不要求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文件命名中的论文类型对应W。
例如2223学年度北京市(11)北京大学(10001)临床医学(100201K)专业,学号为133106102919学生的无毕业论文(设计)证明材料建议命名为:
2223_11_10001_100201K_133106102919_W_001
④ 如除论文原文之外有附件,附件的命名方式同上,末尾序号为002,格式为zip 所有学生附件的最后序号都为002,不用编号。
4.未按规定进行检测的论文(设计),不能参加答辩。
教务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