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3)第015号
关于组织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考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就有关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及补考课程
1、补考对象: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成绩不合格学生(以成绩库数据为准,不包括重修学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提出缓考申请并在教务处备案的学生。
2、补考课程: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必修课程。
二、补考工作安排
1、补考名单
各学院不及格学生名单将点对点下发,收到的名单仅为待核对名单,应组织师生认真复核,如有变动,直接在Excel表中增、删并标注清楚,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将按照各学院复核后的名单组织考试。各学院需将核对后的补考学生名单(含电子版和纸介)于3月9日下午5:00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纸介名单要加盖学院公章,逾期不候。各学院一定要对上报数据的格式、数据是否完整、正确进行把关。
特别注意:以下情况课程及学生不允许参加补考:
1)选修课程;
2)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考核;
3)考试违纪、作弊取消成绩的课程;
4)取消考试资格、无故缺考、旷考及办理缓考手续的课程;
5)平时成绩低于60分的课程;
6)非首次考试不合格的课程。
2、补考命题与试卷印制:
以期末考试B卷作为补考试卷,如需重新命题,则应严格按《包头师范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所有试卷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印制。10份及以下由学院安排专人到教务处印制,并提供试卷印制清单;10份以上由指定印刷厂印刷,各学院务必于3月10日上午10:00前将样卷及试卷印制单报教学运行管理科。
3、考试安排:
1)公共课安排:公共课补考时间定于3月23日下午,其他信息请各学院在教务处主页查询。
2)专业课安排:专业课补考时间定于3月13日-3月26日,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安排本学院课程补考,并于3月9日下午5:00前上报本学院补考安排。
4、成绩录入:补考成绩录入时间为3月13日8:00-4月3日早8:00。
三、补考工作要求
1、为维护考试的严肃与公平,凡参与命题的教师及接触试卷印刷、保管的人员,都有保守试卷秘密的义务和责任。请各学院按《包头师范学院课程考试试卷保密管理办法》要求认真落实,确保命题、保管环节不出问题。
2、补考的相关要求与期末考试一样,必须做到单人单座,考试时间、考试科目不冲突,保证考试课程的正常时长,监考教师配备到位。
3、学生凭学生证、身份证或照片上加盖学院公章的证明参加考试。无证件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学生。同时各学院要严格考试纪律,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
4、公共课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必须及时将试卷和考场报告单送至承担公共课教学的学院,不允许滞留试卷。
5、所有监考教师必须严格履行施考程序,维护考场秩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包头师范学院考试管理办法》。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