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3)第13号
关于公布2021年度校级、自治区级“质量工程”项目
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确保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水平,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对2019、2020年度校级、自治区级“质量工程”项目进行了中期检查。现就检查结果公布如下:
一、检查结果
1、本次项目中期检查以二级学院为主体进行,各学院将项目检查结果均以“质量工程”中期检查报告形式提交教务处。各学院提交检查报告结果中各项质量工程项目均通过中期检查。
2、教务处抽查。教务处对各学院提交的“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各类项目中期检查表进行审核,未发现问题,各学院建设项目全部通过中期检查。
二、工作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要再接再厉,继续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强化教学实践环节,加强网络资源建设,实现优质资源共享,进一步培育自治区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
2、通过中期检查的“质量工程”负责人要及时总结经验,把“质量工程”建设中的创新思路和有效举措应用到人才培养过程中,扩大受益面,共享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的成果。
3、各二级学院应继续高度重视“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工作,认真总结建设经验,进一步提高专业、团队、课程建设水平,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
特此通知
附件1:“质量工程”项目通过中期检查名单
教务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