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1)第103号
各师范类专业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请符合条件、拟参加2022年师范类专业第二级认证申请的学院,于11月3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报告至教务处教学综合业务科(办公楼22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6199@bttc.edu.cn。(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教务处
2021年10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推荐及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关闭】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Copyright © 版权所有地址: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