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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推荐及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1-11-04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 (2020)  第104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推荐及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6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报送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1)79号)要求,现开展2021年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推荐及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立项建设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统筹安排申报工作。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筹备工作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人力、物力和学院政策保障充分、全面、到位。

(二)提高材料质量。对标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条件,详细梳理有关内容,总结优势,完善申报材料。

二、申报范围

已立项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及未立项本科专业均可申报。

三、申报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由专业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推荐报送。

3.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并进行公示。

4.候选专业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名单及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名单。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应加强材料审查,邀请专家对申报专业材料进行评阅,填写《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请各专业于2021年11月17日前将信息采集表(一份)与汇总表(一式一份)统一报送教务处(行政楼225办公室)。

联系人:张宇宏   联系电话:6193076  

电子版发送至66056@bttc.edu.cn。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评审采取答辩评审。每专业汇报时间10分钟,需要制作ppt。

2、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名额现未确定。推荐自治区教育厅未被认定的非原校级一流专业自然认定为校级一流专业;未被推荐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按照评审排名顺序根据申报质量认定为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3、汇报时间关注OA系统周日程安排表

 

附件:1、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2、《关于开展2021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遴选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6号)

3、2021年度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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