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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2017-03-02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通知(2017) 第006号              

关于进行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行,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确保各教学环节的质量,发现并解决教学及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学校将组织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学方面

1、检查任课教师和学生的到位情况。

2、检查任课教师(尤其是新任教师、外聘教师)本学期课程的学期执行计划、教案、课件等教学内容。

3、检查各学院本学期实行过程性评价考核的课程准备情况。

4、检查ISEC项目任课教师教学大纲及教案。

5、双学位教学安排。

6、教研室工作计划(含本学期听课计划)制定情况。

7、上学期期末考试试卷的装订、评分、试卷分析等的规范、完善情况。

8、上学期同行听课记录整理归档情况。

9、上学期2013级实习及2015级见习执行情况总结。

(二)教学管理方面

1、常规教学运行情况。

2、上学期导师制执行情况,请各学院将2015级和2016级导师总人数、学生总人数及比例列出。

3、各学院根据培养方案核查本学院学生选课情况,并将核查结果给学生予以反馈。

4、结合上学期末各专业实习走访,梳理各专业实习基地建设情况。

52017届毕业生论文选题、开题情况。

(三)教学保障方面

1、教材准备情况。

2、教学条件情况(包括实验室及耗材准备情况,教室使用及卫生情况)。

二、检查要求

以学院自查和教务处抽查形式进行。

(一)学院自查

1、各学院在第一、二、三周根据检查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2各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要对上学期考试结果进行分析并形成书面报告

3各学院要做好教学检查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二)教务处抽查

1、教务处将抽查相关原始材料,检查各学院自查情况。

2、教务处结合各学院自查与抽查情况,汇总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提交材料

12013级实习及2015级见习执行情况总结,于201737日前将纸质版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20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btwq2008@163.com

2、教研室工作计划,于201737日前将纸质版交教务处教务科(20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qichunyan1004@163.com

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考试情况总结及分析统计表(见附件2),于201737日前交教务处质量监控科(225室),电子版发送至60495@bttc.edu.cn

4、不执行过程性评价的课程提交《课程学期执行计划》一份(电子版),执行过程性评价的课程提交《课程教学大纲》一份(电子版)交教务处质量监控科存档,一份学院存档,于201737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60495@bttc.edu.cn

5、《包头师范学院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见附件1),于2017317日前交教务处质量监控科(225室),电子版发送至60495@bttc.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包头师范学院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

附件2:考试情况分析统计表

 

                                                         教务处

                                                      2017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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