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 (2018) 第001号
关于2017届秋季学期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通知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2017届秋季学期申请毕业学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审核时间安排:
2017届秋季学期毕业学生课程成绩录入时间:
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21日
审核时间:2018年1月11日—1月21日
二、审核相关要求:
1)请涉及2017届秋季学期毕业学生,本学期现已结课课程的任课教师于2018年1月21日之前务必完成成绩提交,如不能按时提交,请开课学院做出秋季毕业生成绩录入相关情况说明并报送教务处信息中心。
2)2017届秋季学期审核方案沿用2017届春季学期毕业生审核方案,本次审核将不再单独申报审核培养方案,如有特殊情况,请于审核报告中一并提出;
3)对于2017届春季学期毕业,提交过“延期一年毕业申请”的学生,不在本次审核范围内。
三、审核内容:
1)各学院按照2017届毕业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方案划分的各个模块对2017届秋季学期申请毕业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学历审核工作根据审核汇总表的项目对申请毕业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对学生的学分获得情况进行审核。
2)学位审核参照包师发【2015】33号《包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对2017届秋季学期申请毕业学生的学位进行审核。
四、审核流程:
1)各学院按照学位、学历审核内容对2017届秋季学期毕业生进行初审,审核完成后将初审结果向学生公布、核查,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2)各学院召开学位分委员会会议,对初审结果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并将审核相关事项以审核报告形式(附学历、学位合格者名单)报送教务处,报告上要有学位分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
3)教务处根据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反馈给学院,复审未通过的由学院进行复核,并由学生本人再次签字确认。
五、审核材料报送:
1)各学院审核完成后于1月21日前报送审核汇总表及审核报告到教务处信息中心。
2)如审核中存在如期审结困难的情况,由学院提交情况说明,如期报送教务处信息中心。如有符合本学期毕业要求条件,但是不想秋季学期领毕业证的学生,由本人提交申请,学院审核认定,可以延期到春季学期毕业。
3)审核附表参见附件。
教务处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