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处 (2019) 第 29号
关于核对2019届毕业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审核的准备工作,保证毕业审核结果的准确性。请各学院于2019年4月19日前完成2019届毕业生培养方案的核对认定工作。核对方案时,请各学院通过综合教务系统导出毕业生对应年级、专业的方案后,务必按照附件中的培养方案样本及说明和要求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方案(纸质版方案要求必须有学院领导签字和学院公章),请于4月19日前提交到行政楼201。
纸质版方案提交后,各学院于4月22日开始根据提交的纸质版方案核对维护综合教务系统中的2019届毕业生的培养方案,核对地点另行通知。教务处将依照各学院提供的培养方案作为2019届毕业生毕业审核的标准,请各学院认真核对,确保所提交方案的课组分布及要求、课程性质、课程号、课程学分、总学分等的准确性,以保障毕业审核的顺利进行,特此通知。
教务处信息中心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