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通知(2017) 第042号
关于2017届春季学期毕业学生资格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2017届春季学期申请毕业学生资格审核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成绩录入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2017届春季学期毕业学生课程成绩录入时间:2017年5月23日上午8:30—2017年6月8日下午5:00。
请涉及2017届春季学期毕业学生,本学期现已结课课程的任课教师最晚于2017年6月8日之前完成成绩提交,请各学院教学秘书及时督促。
二、毕业生审核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1)毕业生审核时间:2017年5月23日—6月15日
毕业资格审核每年2次,本次为春季学期审核。
2)各学院按照2017届毕业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培养方案划分的各个模块对2017届春季学期申请毕业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学历审核工作根据附件审核汇总表(学历附表1)的项目对申请毕业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对学生的学分获得情况进行审核。
3)学位审核参照包师发【2015】33号《包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文件对2017届春季学期申请毕业学生的学位进行审核,具体参照附件审核汇总表(学位附表2)。
三、审核流程:
1)各学院按照学位、学历审核内容对2017届春季学期毕业生进行初审,审核完成后将初审结果向学生公布、核查,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2)各学院召开学位分委员会会议,对初审结果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并将审核相关事项以审核报告形式(附学历、学位审核合格者名单)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5天后,将公示结果与审核报告、审核合格者名单相关数据一并报送教务处,报告上要有学位分委员会全体人员签字。(同时报电子版)报送教务处信息中心。
3) 教务处根据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反馈给学院,复审未通过的由学院进行复核,并由学生本人再次签字确认。
四、审核材料报送:
各学院审核完成后于6月15日前报送审核汇总表及审核报告到教务处信息中心。
教务处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