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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关于2019年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2020-10-15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 (2020)  102                    

教务处关于2019年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加强对校级教学教改立项项目的管理,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确保按时完成既定任务,决定对2019年校级教学改革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校级教学改革立项的全部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1、项目开展的进度;

2、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课题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4、后期建设计划安排及预期的标志性成果。

三、检查程序

2019年校级教改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以项目组自查,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查的方式进行。

1.项目组自查。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研究计划,在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3),并交由所在学院教授委员会审核。

2.学院审核。主持人及项目团队汇报展示,学院教授委员会集体审查后填写《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审核意见》(附件2)并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备案;对未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由所在学院负责对未完成原因进行分析,并将处理意见教授委员会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3.教务处审查。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提交的《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审核意见》、《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报告书》,对二级学院提交的检查结果进行审查,如发现问题,项目将不予通过中期检查。

    4.教务处对中期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审核通过,公布检查结果。

四、其他事项

1、所有项目学院检查完成后将《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审核意见》(附件2 )、《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报告书》一份(附件3及项目团队的汇报PPT提交教务处,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中期检查支撑材料不予提交,学院保存。

3、提交时间20201120前报送教务处。

4附件23及汇报PPT电子版发邮件至:66400@bttc.edu.cn

特此通知

 

附:1、包头师范学院2019年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名单

2、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审核意见

3、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立项中期检查报告书

教务处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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