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2)第29号
关于申报第九批通识选修课补充通知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校通识选修课建设,对包头师范学院第九批通识选修课申报、审批工作事项进行补充说明。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通识选修课建设
1.第九批通识选修课采用立项建设方式进行,建设周期3年,建设经费5000元/年。教务处负责组织课程立项、中期、结项验收工作。
2.建设一年后,所有项目要接受中期检查,课程项目组无特殊情况下未按计划开展的,将被撤销立项建设资格,并追回相应建设经费。被撤销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将在三年内不得申请学校教学研究及建设类项目,所在学院项目指标将会被核减。
二、材料提交时间
第九批通识选修课材料提交时间延至5月25日提交。
三、通识选修课评审
本次通识选修课采取答辩评审,每人10分钟,5分钟教师自主汇报、5分钟答辩。具体评审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