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教育教学改革论文的通知
各部门、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优秀论文的通知》(内高学会发【2015】6号)精神,我校将组织优秀论文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选题范围
参选论文选题应紧紧围绕自治区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重点体现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及办学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的举措,取得的经验与成效。
二、论文时限要求
参选论文必须是近五年(2011年1月1日以来)公开发表、出版、印发的论文、专著或者专题研究报告。
三、论文推荐名额
各单位要严把审核关,推荐质量高的论文进行评审,并将上交论文进行排序。
四、论文评审表彰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的论文进行评审,评选出3-5篇优秀论文参加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优秀论文的评选表彰活动。
五、论文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11月10日前将本单位推荐论文的相关资料报送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办公楼223室,超过交送材料日期,将不再接收报送,请各单位按时报送材料。
六、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论文推荐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将推荐的论文报送至教务处222室。
报送材料要求:电子版和纸介质材料
- 论文电子版发送至32860676@qq.com
- 论文纸介质材料包括:论文原文、发表论文刊物封面、目录(复印件1份)。
教务处
2015年11月3日
上一条:教务处关于组织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4年教学奖励奖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