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学生王晋廷、周彪,数学科学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生赵勇,政治与法律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生董玲男、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学生杜炳仙。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九章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拟给予王晋廷、周彪、赵勇、董玲男、杜炳仙同学退学处理。
美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生杨万,音乐学院舞蹈学专业学生王飞,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九章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拟给予杨万、王飞同学退学处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 (2015年11月24日—2015年12月2)周六日延续。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设在监察审计处)提出申诉。公示期内未提出申诉者,学校不再受理。公示期满,学校将做出处理决定。
附:学生学号。
王晋廷(1013460091)、周彪(1113460085)、赵勇(1108300069)、董玲男(1100000066)、杜炳仙(1202060028)、杨万(1105160129)、王飞(1206210034)
教务处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