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2015—2016学年修读本科双学位学生名单的公示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双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经学生自愿申请,学生所在学院推荐,主办学院审核,教务处核查,拟同意王源等333名学生的申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8月31日~2015年9月4日。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打电话6193068、6193071反映,发邮件到qichunyan1004@163.com或到教务处教务科办公室书面反映。

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请于2015年9月15日前将学费存入建行卡中,建行卡号有变化的同学请到财务处登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拟同意2015—2016学年修读本科双学位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15年8月31日

科室:
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