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拟定于2015年6月29日下午举行毕业生毕业典礼,按照学校要求,每个学院派出10名毕业生上台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请各学院在6月19日之前将名单报到教务处,具体要求如下:
1、上台领取证书的毕业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不欠费;目前在校,并指定一名学生做组长。
2、每个学院派一名教师负责毕业典礼时的学生组织工作,并将教师名单和电话号码一并报到教务处。
3、凡是上报的学生名单一律不准修改。
4、毕业典礼时,组织教师必须全程负责。
5、组长于6月28日到教务处领取学位服。
教务处
201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