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自治区学校劳动教育教学与实践指导委员会委员换届的通知》(内教体艺函〔2025〕92号)通知要求,拟推荐我校邢志芳老师为自治区学校劳动教育教学与实践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教务处提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4日。
联系电话:6193065,6193066
教务处
2025年12月1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校级示范性特色学院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采集2026届毕业生图像采集的通知
【关闭】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Copyright © 版权所有地址: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