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校通识选修课建设,对包头师范学院第十批通识选修课审批工作事项进行补充说明。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方式及程序
评审方式:答辩评审,每人15分钟,10分钟教师自主汇报、5分钟答辩。每位教师需要提供长度约10分钟说课PPT,内容包括教学理念、课程设计、课程实施等。
评审程序:教师自主申报——学院推荐——教务处形式审查——答辩评审——教学委员会审定
二、具体评审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联系人:苗青 电话:6193433
教务处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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