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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建通知】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院自评工作检查的通知

2023-12-13  点击:[]

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院自评工作检查的通知

 

【评建通知1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院自评与学校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要求

1. 试卷:

内容:阅卷的规范性、准确性,成绩的合理性、准确性,试卷管理的规范性、试卷分析的针对性等。

按照《包头师范学院考试管理办法》(包师院办发〔2022〕14号),从考试命题、试卷评阅、成绩与试题试卷质量分析、试卷试卷装订及归档等四方面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并填写附件1.《试卷检查目录》和附件2.《试卷自查表》。

2. 论文:

内容:工作计划、组织命题、选题与开题、落实指导教师、检查监督、组织答辩、评定成绩、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与总结、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等。

按照《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程(修订)》(包师院办发〔2022〕14 号)及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工作,并填写附件3. 《毕业论文(设计)自查表》。自查时各学院需注意以下内容: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结合我校学生的学习总体情况和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选题应符合专业方向,体现专业培养目标,能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理论与实践问题。题目的范围与难度要适中,使学生经过努力可以完成并能取得有益成果和见解。

(2)毕业论文题目由撰写者本人或与学院指导教师商定规划和拟订,每位指导教师不得多届重复使用同一个题目。

3)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承担指导的学生不超过8人。

(4)指导教师要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指导学生科学引用文献资料,提高写作规范,遏制写作过程中抄袭、拷贝、篡改已有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5)学生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要遵守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杜绝学术不端行为,提交毕业论文(设计)时需提交承诺书。

(6)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完成的情况,听取指导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7)毕业论文(设计)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阅,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都通过后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8)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组织符合要求的毕业生参加论文答辩。

(9)按照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中的材料准备要求做好备案和提交工作。

3. 实习、见习、研习:

内容:教育实习内容包括师德体验、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调研等;专业实习的内容由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确定。

按照《包头师范学院教育实习管理办法(修订)》(包师院办发〔2022〕14 号)、《包头师范学院专业实习管理办法(修订)》(包师院办发〔2022〕14 号)及各学院相关实施细则开展“三习”自查工作,并填写附件4.《实习、见习、研习自查表》。自查时各学院需注意以下内容:

(1)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三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三习”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协调、解决“三习”中出现的问题;开展“三习”的改革和研究工作;

(2)各二级学院依据专业特点,做好学生岗前培训工作,结合学科特点,制定培训方案,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

(3)各二级学院要研制本专业“三习”大纲,研制“三习”大纲,制定“三习”方案,严格按照大纲和方案执行,严密组织,严格指导,要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确保实习任务的顺利完成。

(4)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过程管理和指导,落实好实习检查督导,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保证“三习”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4. 迎评促建宣传动员情况

内容:主要检查各学院网站关于审核评估的相关报道、关于审核评估的会议记录等。

工作要求:请各教学单位将与审核评估相关的宣传报道发布网站的同时,发送至邮箱66199@bttc.edu.cn

二、检查安排

1.学院自查:

第一阶段:2023年12月13日-12月29日,自查2023自然年教学档案。

第二阶段:2024年1月13日-3月1日,自查近三年教学档案。

各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严格进行自查。

2.学校督查:

第一阶段:2024年1月2日-1月5日

第二阶段:2024年3月5日-3月15日

各学院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配合好督查组的工作安排。

3.督查方式:

采取现场查阅与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学院负责人简要汇报审核评估自查工作的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检查组对照任务清单,现场抽查相关原始材料。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认真准备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确保审核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2.对于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学院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于12月29日前向评建办提交自查情况相关表格及整改报告。请发送电子版表格(Excle表格和盖章扫描版)到邮箱66199@bttc.edu.cn

3.督查组要严格对照审核评估标准,全面深入地了解各学院在审核评估工作方面的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

 

 

 

 

 

 

评建办公室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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