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通知(2023) 第52号
教务处关于进行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
期末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总结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的实施、教学任务的完成、教学质量评价及期末教学工作的落实情况,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5日开展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课堂学生出勤及教师上课点名情况;
2、本学期各课程授课计划完成情况;
3、教学质量评价(学生评价、同行评价)情况;
4、期末考试试卷出题、评卷和考风考纪情况;
5、下学期的教学安排及教材订购情况;
6、本学期ISEC项目整体运行情况;
7、本学期所开设课程的过程性评价材料或记录;
8、本学期听课计划完成情况(院级督导听课单独统计);
9、各专业导师制执行情况(记录、学期总结);
10、本学期教研室活动总结及过程材料;
二、具体要求:
1、各学院应根据检查要点并结合本学院特点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2、各学院应对本学期教学工作情况做出认真检查和全面梳理,发现问题、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总结经验。
3、各学院在自查结束后,需提交以下材料:
(1)《包头师范学院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表》(附件1)
(2)院级督导听课统计表(附件2)
(3)课堂教学质量同行评价结果(附件3)
(4)教师教学综合评价结果(附件4)
(5)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总结
(6)分专业教研室活动总结
纸质版材料按以上顺序排序,在新学期第一周交至教务处22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66400@bttc.edu.cn。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