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网站首页  科室介绍  教务新闻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课程建设  下载专区  评估与认证 
站内搜索:
 
  科室动态  
 
  教务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务公告 > 正文
 

关于2022级新生入学报到、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2022-09-07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2)第69

关于2022级新生入学报到统计

2022年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保证2022级新生入学注册、2022年学年电子注册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教务处、各学院具体实施。

(一)教务处:

1、各学院上报新生名单,教务处进行新生注册。

2、教务处下发在校生学生名单。(请各学院联系学籍科)

3、负责根据各学院统计结果教务处进行学籍注册。

(二)各学院

1、负责统计新生报到人数和未报到人数(未报到原因)

2、负责统计各学院在籍学生人数,并上报违反《包头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学生名单和材料

二、上报时间、方式。

时间:9月6—9月13上午

方式:

1、新生未报到登记表纸质需院长、副院长、填报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学籍科。

2、学年电子注册核对表电子版通过u盘报送学籍科

三、统计范围

全校在籍学生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要认真、负责、准确核对本学院人数,此次核对人数将用于学校填报各项重要指标使用。

2、学年电子注册名单信息全部核实,学号、姓名(如学生有变更姓名的已名单为准暂不变更)、性别、年级、学院、专业、班级(学院有权限修改)、学历层次、学籍状态(请认真核实如有不符请在“备注”中标明情况)

3、统计过程中如有学生违反《包头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请各学院认真审核并形成报告。通过学院院长办公会或学院党政联席会(参会人员需签字)后交学籍科。

4、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配齐配强管理人员。严密程序,严格把关,明确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各学院院长负总责,分管副院长具体负责,认真准确核对本学院学生人数,确保学校正常有序的教学活动请各学院责任人和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的完成此项工作。


附:1、《包头师范学院2022年学年电子注册核对表》


2、《包头师范学院2022级新生未报到登记表


                  教务处

                           20229月7


上一条: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网络通识选修课程的开课说明 下一条: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关闭

四川教育厅 | 吉林教育厅 | 辽宁教育厅 | 河北教育信息网 | 山东教育厅 | 江苏教育 | 广东省教育厅 | 浙江教育网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Copyright © 版权所有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