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  网站首页  科室介绍  教务新闻  党建工作  规章制度  课程建设  下载专区  评估与认证 
站内搜索:
 
  科室动态  
 
  教务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务公告 > 正文
 

包头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2022-09-06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2)  68         

 

包头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2022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

我校将开展2022年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即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一)确保数据内容真实、形式规范。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的重要环节。填报时要求确保采集的数据原始、真实;要求填报内容按数据内涵说明要求填写,电子稿统一使用教育部提供的模板数据表。

(二)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所负责的数据项目准确(请特别注意填报数据的单位,如万元、元、平方米、学时、册等),确保按时间节点准时提交。

(三)分配到填报任务的责任职能部门应指定专人(数据采集员与数据审核员各一名)负责数据的采集、填报和审核工作。非责任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提供本部门所涉及的数据,协助填报责任部门完成相关数据采集。

(四)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按进度完成任务。各单位责任人,数据采集员和审核员应认真学习填报指南和附件内涵,保证以统一的标准采集、填报。数据采集涉及多个单位的,应分工合作,密切配合,严禁工作推诿, 确保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统一性,以及数据间的平衡和交叉。

二、数据采集工作进度和主要内容
  第一阶段:学习部署与数据采集(202291日—916日)

(一)学习《包头师范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包师院办发[2015]52号)、《包头师范学院2022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指标责任分解表》(附件1)、《2022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附件2)、《2022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附件3)。

(二)数据采集办公室初始化状态数据库,完成学校基本信息初始化工作,设置新的校内二级填报用户账号,设置密码,并赋予相应表格的访问权限。                                

    (三)各责任部门根据《包头师范学院2022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指标责任分解表》,按照《2022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2022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的内涵要求采集数据。

(四)协作部门将审核无误并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的数据和《包头师范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附件5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责任部门。
   第二阶段:数据审核与填报(2022917日—1031日)

(一)分配到账号的责任部门数据审核人员和数据采集员在数据模板上汇总、填报由协作部门上报的数据。

(二)各责任部门按要求填写《包头师范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责任部门领导进行数据审核并在审核通过的数据报表上签字。

(三)负责数据录入的人员进行网上数据录入、数据校验。

(四)分管校领导审核校验通过的数据。

(五)各责任部门上报校验通过后的纸质与电子数据文档和《包头师范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第三阶段:数据上传(2022111日—1115日)

(一)学校数据采集领导小组对校验通过后的数据进行数据质量终审。

(二)数据采集办公室向教育部评估中心单表上报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

三、基本统计指标说明

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上年的 1 1 日至 12 31 日。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上年的 9 1 日至本年的 8 31 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本年 9 30 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具体时间参考采集信息的时间标注)

四、有关事项

(一)数据填报采取网上填报方式。数据采集员、数据审核员登录国家数据平台(udb.heec.edu.cn)完成相关工作。

(二)所有表格的填报及修改只有填报账户的人员有权限进行操作,审核账户如发现数据有误需将表格退回至填报账户由填报账户进行更正后,再次提交至审核账户审核。

(三)工作联系电话:0472-6193076;材料报送办公室:教务处225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包头师范学院2022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指标责任分解表

2.2022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

3.2022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特色篇)

4.包头师范学院2022年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员与数据审核员名单

5.包头师范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质量监控表

6.2022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模板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295


 

上一条:关于2022级新生入学报到、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9年在线开放课程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闭

四川教育厅 | 吉林教育厅 | 辽宁教育厅 | 河北教育信息网 | 山东教育厅 | 江苏教育 | 广东省教育厅 | 浙江教育网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Copyright © 版权所有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