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1)130号
关于开展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关于开展第五届<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附件),特开展我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正确方向
各学院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把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不断引导广大学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民族文化历史传承和国家认同,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充分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爱党爱国、勤学上进、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二、广泛发动师生
各学院结合自身特色,深入挖掘,广泛宣传,积极参与,结合中国传统和现代节日,全方位、多渠道集中展现我校体育、艺术教育成果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将文化熏陶和实践养成相结合,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为代表的各教育环节。
三、认真组织推荐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对上报作品的主题、题材形式、展示内容和作品格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于2022年5月16日将本学院推荐的展示作品发送至邮箱sjjxk@bttc.edu.cn
四、作品展示活动
我校将针对各学院提交的作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品展示活动。本次成果展示活动将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展示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为期一个月。具体线下展示地点和线上展示平台另行通知。
五、学校评选方法
评选得分由线上投票(占比30%)和专家评分(占比70%)组成。
(一)线上投票。全校师生可通过线上平台对所有展示作品进行线上投票。投票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共计30天,每人限投1票。投票截止后按票数排名赋予相对应分值并折算计入最终得分。
(二)专家评分。评审专家将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作品进行评选打分,最终核算各评审专家平均分并折算计入最终得分。
(三)奖项设置。根据线上投票和专家评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我校将评选出的优秀展示作品上报内蒙古自治区体卫艺劳处。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将结合报送材料选出优秀作品在“艺朵云内蒙古美育在线”平台进行展播。
附件: 关于开展第五届《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