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1)129号
教务处转发关于开展全区2022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大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计划(2021一2025年)》文件要求,决定开展全区2022 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原则
(一)坚持鲜明育人导向。新申报项目要以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观为引领,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普及与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要符合鲜明育人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弘扬中华
美育精神,体现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育人功能,引领学生树立健康向上的审美观和正确的价值观,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育人目标。
(二)坚持特色发展和文化创新。各学院要坚持特色发展与文化创新,立足各地各学院实际,结合地域传统文化特
色,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充分挖掘和利用当地人文环境和历史文化传统等教育资源,不断创新新时代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理念、形式与方法,着力提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三)坚持组织引领,建立工作机制。各学院要加强对传承基地建设工作的领导,要有学院领导牵头负责,明确工作责任人,成立工作组,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要制定发展规划,形成建设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保障配套条件,创造性地组织实施,切实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
二、申报项目及内容
(一)申报项目。主要包括: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美术、民族民间舞蹈、戏剧、戏曲、曲艺、传统手工技艺和民族传统体育等传统文化项目。
(二)建设内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内容包括课程建设、社团建设、工作坊建设、科学研究、辐射带动、展示交流等六个方面。
三、申报要求
各学院要统筹整合本校资源,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基本要求》(附件2),积极开展院系间合作交流,形成合力推动中华优秀文化传承、推广、普及、辐射带动等工作。
四、报送要求
各学院可申报1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项目供学校遴选。请申报学院最晚于2022年1月4日上午10点前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方案》(附件4)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交到行政楼22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jjxk@bttc.edu.cn
教务处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