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 (2020) 第100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
设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6号)要求,现开展2021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统筹安排申报工作。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筹备工作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人力、物力和学院政策保障充分、全面、到位。
(二)提高材料质量。对标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申报条件,详细梳理有关内容,总结优势,完善申报材料。
二、申报范围
校级及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均可申报。
三、申报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校级及自治区级一流专业,由专业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学院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推荐报送。
3.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并进行公示。
4.候选专业经公示无异议后,专业负责人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系统”(网址:http://udb.heec.edu.cn),在线填报申报材料。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应加强材料审查,邀请专家对申报专业材料进行评阅,填写《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请各专业于2021年11月3日前将信息采集表(一份)与汇总表(一式一份)统一报送教务处(行政楼225办公室)。
联系人:张宇宏 联系电话:6193076
电子版发送至66056@bttc.edu.cn。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评审采取答辩评审。每专业汇报时间10分钟,需要制作ppt。围绕初步工作成效、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等方面展开汇报。
2、自治区现未确定我校的报送名额,待自治区公布报送名额后,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排名顺序推荐专业参加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评选。
3、汇报时间初定时间11月8日下午2: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6号)
3、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