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1)99号
关于做好2017级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为保证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构建全过程的学位质量管理体系,学校对2017级本科毕业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和比例
抽检范围为2021年7月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为2%左右。(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论文抽检结果使用
(一)学位论文的抽检结果、专家评议意见等在全校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开。
(二)各学院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导师进行质量约谈;学校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所在学院进行质量约谈;对在任期内所指导的学士学位论文连续出现抽检不合格的导师,将根据《包头师范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包师发〔2017〕45号进行事故类别与等级认定,按照相应等级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生,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撤销学位。
三、工作要求
(一)学位论文抽检评议实行无纸化运行,送检学位论文一律使用PDF格式。论文主要包括封面、目录、中英文摘要、论文正文、参考文献、成果等内容。独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声明、致谢、后记不予保留。论文应作盲审处理,通篇(包括“作者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或研究成果”)不得出现学校、导师、作者等字样,隐去的文字统一用*字符号代替。报送论文请按以下命名方式:序号-论文题目.PDF,序号按抽检名单中的序号编号。请将本学院抽检论文统一打包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XX学院抽检论文。请于11月4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jjxk@bttc.edu.cn
(二)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配合学校做好2017级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并对抽检中有不合格评议意见的学位论文认真审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切实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三)各学院要严格做好2018级学士学位论文的审核把关工作,指导教师应认真做好学士学位论文的指导工作,对学位论文质量进行严格把控,确保论文质量达到相关要求。
教务处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