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 (2021) 第20号
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的通知
为了加强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保障学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第34号令《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文件精神及《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程(修订)》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复制比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检测工具: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系统。
2.检测范围:所有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包括双学位毕业论文。未经检测论文,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3.检测方法:
学生完成论文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上传论文,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系统自动检测。
4.检测流程:
(1)预检。预检时间设定为4月1日开始至29日结束,期间学院可根据学生完成论文的实际情况随时安排预检,每个学生一次机会,是否预检可由二级学院自行决定。
(2)一次检测。所有今年预毕业学生必须参加,论文上传时间为4月30日0点到晚上7点之前,晚上七点准时出检测结果。如果学生没有在这个时间段上传论文,就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的答辩资格。
(3)二次检测。论文一检复制比大于35%且小于70%学生,于5月7日晚上7点前再次上传修改后的论文,晚上七点准时出检测结果,如果学生没有在这个时间段上传论文,就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的答辩资格。
5.流程说明:
(1)一次检测结果复制比≤35%的学生视为通过检测,可进行毕业论文评审和答辩,一次检测结果复制比大于35%且小于70%的学生必须对毕业论文进行限期修改,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提交学院进行二次检测,一次检测结果复制比≥70%,取消本次答辩资格;二次检测复制比≤35%,可进行毕业论文评审和答辩,二次检测复制比仍大于35%,取消本次答辩资格。答辩结束后,二级学院可以根据情况向教务处申请对定稿后的论文进行第三次检测。学校对各学院历次最终检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2)学生论文提交的电子文本检测版本需与答辩纸质文本完全一致,否则检测无效。如果学校发现学生提交检测的论文与本人实际作品不一致或存在其它弄虚作假行为规避检测,将取消答辩资格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指导教师对其学生提交检测的论文负有审核把关责任。
6.其它
(1)各学院要加强本次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的组织和宣传,专人负责,合理安排,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加强宣传和教育,积极引导学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杜绝学术不端行为,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如有指导教师认为不符合检测要求的论文不能参加一检,二级学院需在检测前提出申请。
(2)检测篇数是学校购买的有价资源,学生和各二级学院应认真对待、谨慎操作,防止误传误检。
(3)论文应符合《包头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等文件中要求,必须为word版文档(doc格式)。论文电子版的命名格式为“学号_学生姓名_论文题目”,例如,学号11********,张XX,论文题目:媒介话语权的滥用与控制,则电子版文件名应为:11********_张XX_媒介话语权的滥用与控制。
(4)未按规定进行检测的论文(设计),不能参加答辩。
教务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