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通知(2021) 第019号
关于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构建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的文科人才培养体系,教育部已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立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2021]1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1]11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面向全国普通本科高校开展。根据新文科建设的目标任务,教育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设新文科建设发展理念、专业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领域分类推进、师资队伍建设、特色质量文化建设研究与实践6个选题领域、22个选题方向。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二、项目推荐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结合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按照《项目指南》相关选题要求确定项目内容,组织实施项目研究与改革实践探索。鼓励多单位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鼓励项目争取社会资源,推进产学研协同育人。各相关单位可根据《项目指南》推荐不超过2个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并遴选出不超过2个项目向自治区教育厅推荐。
三、专家推荐
为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作用,请各相关单位为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库推荐专家,专家须对新文科建设有突出研究成果或丰富实践经验。我校主要涉及文学、艺术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等学科门类,相关单位每个学科门类可推荐1名专家。我校将择优向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推荐1名专家。
四、材料提交
各相关单位请于2021年4月6日前将《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2 ,一式四份)、《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3, 一式一份 )、专家推荐表(附件4,一式三份)纸质材料院长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教务处22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66400@bttc.edu.cn。
联系人:张宇宏 殷楚璇 联系电话:6193433,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
4.专家推荐表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2021]10号)
6.《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1]11号)
教务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