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律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13级学生德志晴(1200000018),该生2018年休学至今未复学。
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包师院办发【2020】6号,第七章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拟给予德志晴同学退学处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一周 (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1月17)。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设在监察审计处)提出申诉。公示期内未提出申诉者,学校不再受理。
教务处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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