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 (2019) 第028号
关于推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内蒙古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校将组织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推选对象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二、推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于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育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
各学院最多推选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三、其他事宜
1、申报材料于4月2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发送309226469@qq.com,纸质提交办公楼201室。
2、联系人:武瑞霞张丽霞 电话:61934316193071 邮箱:309226469@qq.com
809370354@qq.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