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 (2017) 第076号
关于申报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决定在全区本科院校中开展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详细内容见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请各实验中心(室)结合各实验中心(室)实际情况积极申报,于9月20日将《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五份)送至教务处2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twq2008@163.com。实验教学中心情况视频材料,要求MP4格式,尺寸1280×720,容量不超过200M,播放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一式两份),视频发送至同一邮箱。
教务处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