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实验中心、实验室:
为规范和强化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决定开展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本次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主要包括责任机制落实情况、资质和基本设施运行情况、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废弃实验室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应急预案设立情况等。现要求各实验中心(实验室)按照以上要求进行自查,于9月26日上交《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2016)》、《高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区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以及按照以上内容完成的自查报告。
教务处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