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的安排

               

为确保“课前到书”,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将组织开展2015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征订范围

(一)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使用的教材及经审批同意使用的配套教学参考书、教学辅助资料,均归口学校统一进行政府招标采购。

(二)各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教材征订工作,要按照要求将征订情况汇总在《包头师范学院必修课教材征订单》和《包头师范学院选修课教材征订单》内,由教授委员会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教材科。教材征订单一式两份,学院留存一份,交教材科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各学院2015年秋季教材征订计划务必于6月26日前送交教材科汇总报订,延期、误订责任自负。

(三)承担其他学院课程教学任务的教材,应在课程开设学院完成教材的征订工作。

(四)公共课教材征订时需提供使用学院、年级、班级和人数等详细信息。

(五)如任课教师需要领用教师所用教材,应在《包头师范学院必修课、选修课教材征订单》内填写相关内容。

二、教材选用

2015年秋季教材征订计划按照下学期教学计划执行。各学院要根据教学计划安排,认真研究,详细参阅《教材征订目录》及相关的征订目录选择合适的教材。要优先选用精品教材、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和各级各类获奖教材;鼓励选用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高教函(2012)15号文件《关于做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推广使用的通知》精神,相关课程教材的选用应符合该文件之规定。

三、有关要求

(一)为避免教材积压浪费,经各学院确定的教材征订计划不得随意变更,如果确实需要变更、调整,必须由本部门提出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

(二)各学院应对本单位制定的教材征订计划严格把关,确保征订计划的准确性和严肃性,避免出现征订教材与实际课程不符或漏报的现象,否则责任自负。选修课教材征订数量按照二级学院上报教学任务书中的数量填报。因各学院工作失误造成的漏报教材,应在开学两周内填写《包头师范学院必修课教材征订单》和《包头师范学院选修课教材征订单》,由教授委员会主任、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分管领导审批后追订,过期补订教材教务处则不予受理。

(三)2015级新生征订教材数量按照2015年包头师范学院本专科招生计划数填写;2013级教材征订数量应增加今年专升本新录取学生数;如2015版人才培养方案发生变动请及时通知教材科更改教材。

(四)必修课教材于2015年8月19日开始统一发放,选修课教材在开学学生选课补退选结束后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统一领取。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在课余时间领取教材;领取教材在开学第四周结束,发放教材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五)从2015年8月19日开始发放任课教师所用教材,时间为开学第一周至第四周。

请各学院到教务处教材科领取教材征订目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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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