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 (2023) 45号
关于遴选校内ISEC内审员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内审制度是ISEC项目运行保障的重要制度。按照《本科学术互认课程教学质量标准》相关要求,根据ISEC工作需要,现决定遴选新一届ISEC内审员。ISEC内审员均由各ISEC教学单位按条件推荐,经教务处审定后聘用,任期3年。
一、遴选条件
(一)热心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愿意为指导ISEC青年教师、提高ISEC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服务。
(二)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敢于直言,在师生中有一定的威信。
(三)身心健康,已取得上岗资质的项目教师,具有5年以上教学管理经验,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对ISEC项目有深入了解,参与课程教学或行政工作、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四)英语基础较好,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有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培训部英语结业证书或有各种出国留学英语合格证书者优先。
二、遴选人数、报送时间及地点
(一)各ISEC项目教学单位推荐2名项目教师为项目内审员。
(二)通识课内审员在全校ISEC项目教师中遴选2名。
(三)请于2023年6月15日之前将推荐的人员纸质名单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同时发一份电子版至邮箱356378566@qq.com。
工作联系人:苗老师。 联系电话:6193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