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6)第75号
关于进行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全面掌握本学期本科教学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基本建设,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定于10月26日—11月6日(第九周-第十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及各项教学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课堂教学。检查各年级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教学过程中教师讲授、讨论、答疑、作业等环节以及教学方法与效果;检查26级新生学习适应情况。
(二)实验教学。检查实验过程的指导、实验报告的批改,实验室耗材管理、设备利用、经费使用等情况。
(三)实验室使用情况
检查危险化学品全流程管理材料(危险化学品动态台账、领用、使用、返还单等);检查特种设备(含气瓶)全流程管理材料。
(四)学风状况。统计学生上课迟到、早退、缺席情况,上课听讲情况和完成作业情况。
(五)检查学分制、导师制执行情况。
(六)检查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材料归档情况及本学期见习、实习开展情况。
(七)检查教研室活动计划执行情况。
(八)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检查各年级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包括按培养计划落实任务情况,培养方案微调后及时更新系统内课程情况、专业选修课程按计划开设情况、见习等实践课程成绩录入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期中教学检查以学院自查和教务处抽查形式进行。
(一)学院自查
1.由分管教学的院长负责并组织实施。
2.各学院领导、教授委员会成员及二级学院督导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学工作运行和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3.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听取教师对教学、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了解教学现状;听取学生对教师及教学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将座谈会情况进行整理并以文本形式反馈给教务处。
(二)教务处专项检查
教务处将持续进行教学秩序巡查。
三、检查要求
(一)检查结束后,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出具书面总结,内容包括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教学基本情况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二)强化典型宣传引领。深入挖掘教学检查过程中在教风、学风建设方面成效突出的优秀做法,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及时梳理总结、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优秀教学范式与高效学习方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各学院将有关检查材料归档,并于11月11日之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送交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66297@bttc.edu.cn,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2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