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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6-09-09  点击:[]


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6)第58

关于开展2026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跨学科知识能力交叉融合,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需求,现启动2026年微专业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序号

开设单位

微专业名称

课程数

总学分

备注

1

生态环境学院

碳汇计量评估

5

10

学信网已备案

2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数智化教育创新管理

5

11

学信网已备案

3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鸿蒙系统与应用开发

5

16

学信网已备案

4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智能设计与制造(3D打印方向)

5

15

学信网已备案

5

教育科学学院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7

14

学信网已备案

6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智能机器人(教育工程)

6

16

学信网已备案

7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无人机应用技术

6

16

学信网已备案

8

美术学院

AIGC创意设计

8

15


9

生态环境学院

碳排放管理

5

10


10

文学院

AIGC 融媒体内容创作

6

15


11

音乐学院

艺术疗愈

5

15


12

教育科学学院

研学实践教育

8

15


13

外国语学院

涉外法治

6

12


14

体育学院

运动康复

6

12


15

生态环境学院

生物制造与合成生物学

7

14


16

文学院

AI 创意写作与数字传播

5

15


17

音乐学院

AI 音乐创编与应用

5

15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面向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开设,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根据个人学习能力、意愿和未来发展,自愿申请修读微专业。相关微专业报名要求,详见各微专业招生简章,请特别关注报名条件、教学安排、选拔方式等关键信息。

三、教学管理

修读微专业课程不能代替所在专业课程,微专业成绩单单独发放,不列入学分绩点计算。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不影响评奖评优和毕业资格。

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允许补考1次,补考不及格,需申请重修,学制期满仍未修满学分的学生,只发放微专业成绩单,不发放学习证明。

四、证书发放

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应课程并达到学习要求,由学校统一发放微专业结业证书。2025年已开课微专业,全部通过教育部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微专业注册备案修读学生的微专业学习履历可在学信网官方查询认证。其余微专业将陆续完成学信网备案。届时,所有微专业结业证书均有望实现可在学信网查询验证。

五、工作安排

1.9月9日-20日,各微专业开展招生宣传,学生选择要申报的微专业,填写《包头师范学院微专业报名表》(附件2根据各微专业招生简章要求和途径提交报名。(建议每名学生最多报名1个微专业)。

2.9月21日-23日,微专业开设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学院按照招生专业分别填写《微专业录取汇总表》(附件3),924下午下班前提交至教务处,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20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6297@bttc.edu.cn

3.10月中旬,结合学生报名情况,落实各微专业授课计划。

其他事宜请参考《包头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执行,管理过程中,如因国家或自治区管理部门相应政策变更,按照上级管理部门文件执行。

附1:微专业招生简章

附2:包头师范学院微专业报名表》

附3:《微专业录取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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