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6)第58号
关于开展2026年微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跨学科知识能力交叉融合,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需求,现启动2026年微专业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序号 |
开设单位 |
微专业名称 |
课程数 |
总学分 |
备注 |
1 |
生态环境学院 |
碳汇计量评估 |
5 |
10 |
学信网已备案 |
2 |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
数智化教育创新管理 |
5 |
11 |
学信网已备案 |
3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鸿蒙系统与应用开发 |
5 |
16 |
学信网已备案 |
4 |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
智能设计与制造(3D打印方向) |
5 |
15 |
学信网已备案 |
5 |
教育科学学院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7 |
14 |
学信网已备案 |
6 |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
智能机器人(教育工程) |
6 |
16 |
学信网已备案 |
7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6 |
16 |
学信网已备案 |
8 |
美术学院 |
AIGC创意设计 |
8 |
15 |
|
9 |
生态环境学院 |
碳排放管理 |
5 |
10 |
|
10 |
文学院 |
AIGC 融媒体内容创作 |
6 |
15 |
|
11 |
音乐学院 |
艺术疗愈 |
5 |
15 |
|
12 |
教育科学学院 |
研学实践教育 |
8 |
15 |
|
13 |
外国语学院 |
涉外法治 |
6 |
12 |
|
14 |
体育学院 |
运动康复 |
6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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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生态环境学院 |
生物制造与合成生物学 |
7 |
14 |
|
16 |
文学院 |
AI 创意写作与数字传播 |
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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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音乐学院 |
AI 音乐创编与应用 |
5 |
15 |
|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面向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生开设,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根据个人学习能力、意愿和未来发展,自愿申请修读微专业。相关微专业报名要求,详见各微专业招生简章,请特别关注报名条件、教学安排、选拔方式等关键信息。
三、教学管理
修读微专业课程不能代替所在专业课程,微专业成绩单单独发放,不列入学分绩点计算。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合格,不影响评奖评优和毕业资格。
微专业课程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允许补考1次,补考不及格,需申请重修,学制期满仍未修满学分的学生,只发放微专业成绩单,不发放学习证明。
四、证书发放
完成微专业培养方案的相应课程并达到学习要求,由学校统一发放微专业结业证书。2025年已开课微专业,全部通过教育部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微专业注册备案,修读学生的微专业学习履历可在学信网官方查询认证。其余微专业将陆续完成学信网备案。届时,所有微专业结业证书均有望实现可在学信网查询验证。
五、工作安排
1.9月9日-20日,各微专业开展招生宣传,学生选择要申报的微专业,填写《包头师范学院微专业报名表》(附件2)根据各微专业招生简章要求和途径提交报名。(建议每名学生最多报名1个微专业)。
2.9月21日-23日,微专业开设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学院按照招生专业分别填写《微专业录取汇总表》(附件3),9月24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至教务处,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20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6297@bttc.edu.cn。
3.10月中旬,结合学生报名情况,落实各微专业授课计划。
其他事宜请参考《包头师范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执行,管理过程中,如因国家或自治区管理部门相应政策变更,按照上级管理部门文件执行。
附1:微专业招生简章
附2:《包头师范学院微专业报名表》
附3:《微专业录取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