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满都拉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体育学院2023级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学生满都拉,未经批准连续两周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包头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拟给予满都拉同学退学处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团委)提出申诉。逾期提出申诉者,学校不再受理。公示期满,学校将做出处理决定。
附:学生学号。
满都拉(2313112012)
教务处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