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2024)第071号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展学业成绩预警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强化对本科生的学业管理,提高对学生学业的指导性、预见性,通过学校、学生及其家长三方面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升本科教学质量,根据《包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学业预警暂行办法(修订)》,请各学院对所有年级的全部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预警,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业成绩预警工作流程
(一)由于成绩原因需要进行预警的学生,各学院办公室于每学期补考结束两周内,从综合教务系统下载数据进行统计,确定进入预警范围的学生;
(二) 启动毕业预警机制,对未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学生进行预警;对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无法取得学历、学位的学生进行预警。
(三)进入学业预警范围内的学生,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班主任、辅导员与预警对象进行预警告知谈话,并下达《包头师范学院学业预警通知书》。通知书一式四联,第一联留存学院、第二联送达学生本人、第三联寄达学生家长,第四联为家长反馈联,反馈回来后连同第一联交由各学院存档。如因地址偏僻,不便邮寄的,可电话联系家长,并做好通话记录,提请家长关注孩子的学习生活状态,配合学校做好后续工作。
二、学业成绩预警的组织管理
各学院于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1月5日完成预警,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领导、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应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共同做好学业预警工作。各学院将学业预警相关材料留档存好备查,并上报各学院学业预警汇总表(见附件5),教务处根据各学院学业预警的需求提供政策解读和教务系统数据支持。
三、学生学业预警查询及学分修读情况查询操作流程
学生学业预警查询及学分修读情况查询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