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务 (2024) 第20号
关于开展2022年自治区级教学改革项目(一般项目)
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2 年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21)99号)要求,一般项目结题验收由项目主持人所在高校组织实施,学校决定对2022年自治区级教学改革立项的一般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2年自治区级教学改革立项的一般项目(附件1)
二、结项要求
1、项目结项均需填报《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成果材料。课题结项报告书和相应的成果材料于2024年4月16日前交教务处225室,电子版发至:66400@bttc.edu.cn
2、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验收,检查验收通过后发正式结题通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延期结题。
特此通知
附件:1. 2022年自治区级教学改革立项的一般项目
2. 包头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
教务处
2024年4月9日